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6〕85号)转给你们,请会同属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供电等部门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并于4月15日前将项目清单及有关申报材料报我局(能源科)。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伟辉;3186115)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6〕85号).zip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