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享惠主体名单核定工作,落实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12号),财政部、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13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牵头起草了《四川省‘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享惠主体名单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2日,在此期间请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普处。
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028—86729925
电子邮箱:17828059307@163.com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