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申报推荐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榕工信函节能〔2026〕22号)转发你们。请满足条件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一、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4月17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自主如实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4月17日前登录福建省工业绿色发展管理系统(https://www.fjjnzx.cn9003/home,以下简称“省级管理系统”),自主如实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三、现有省级绿色制造自评价

请现有省级绿色工厂登录“管理平台”,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登录“省级管理系统”,于4月17日前对照评价(或动态管理)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28823073。

附件:《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申报推荐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榕工信函节能〔2026〕22号)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申报推荐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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