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通过部级备案,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期限。2026年3月25日(备案同意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购机户应在实施期限内向县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提出成套设施装备立项申请并完成立项。

二、建设和补贴标准。按照《茶叶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技术规范(暂行)》(附件1)执行,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不得申请办理补贴。补贴执行分档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2。

三、操作流程和要求。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机〔2024〕10号)中《2024—2026年中央农机创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方案》相关操作流程执行。项目验收应符合建设技术规范要求,不得向购机者收取费用。

附件:1.茶叶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技术规范(暂行)附件1.茶叶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技术规范(暂行).wps

2.茶叶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附件2.茶叶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wps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