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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琼工信企业〔2026〕6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海南省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获得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内),可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已认定(2026年内达到三年有效期限)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请和复核企业均须满足《办法》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复核)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复核)。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申报前需先在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新申报企业登录首页“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通道提交申请,复核企业通过平台首页登录首页“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道提交申请,申报企业需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并按要求打包上传佐证材料。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双面胶装,和佐证材料合订成册)至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海口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海口市政府18栋北一楼1012办公室),线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0日。

(二)市县初审和推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复核)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并于2026年4月23日前将推荐文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审核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符合条件的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办法》有关要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系统开放更新时间另行通知)。在同一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通过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套用公式自动计算得出。

附件:1.海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2.海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3.佐证材料(供参考)

      4.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2026年)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伟男0898-3663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