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6年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6〕2号)要求,结合省情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26年黑龙江省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立足本地区大豆品种、土壤类型、栽培方式、施肥习惯筛选适宜根瘤菌菌剂产品,提前对接菌剂生产企业,规范做好菌剂采购、检测等前期准备工作,优化工作推进流程,加快任务执行进度,避免错过农时,确保接种任务按时保质落地见效。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日
2026年黑龙江省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6年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6〕2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6年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推动大豆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2026年,全省(不含北大荒农垦集团)在大豆种植计划任务5万亩以上的70个县(市、区,市地辖区为1个单元以县计,以下称项目县)示范推广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400万亩,其中在鸡东县、集贤县等5个县(市)集中打造推广应用样板田23.7万亩。任务安排详见附件1。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暂定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每亩补贴不高于6元,一是菌剂购置补贴,每亩不高于5元,用于采购符合标准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任务县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政府采购结果合理确定;二是拌种服务费,每亩不高于1元,用于支付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相关作业服务费用。最终补助标准以国家实际下达项目资金额度及省政府批复为准。
三、技术要求
(一)大豆根瘤菌菌剂选择。根据大豆品种、土壤类型、栽培方式、施肥习惯等情况,科学筛选适配性强、应用效果好的根瘤菌菌剂产品。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应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在有效期内),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要求。
(二)大豆根瘤菌接种。大豆根瘤菌接种方式主要有拌种、喷施、种子包衣等,项目县可根据本地种植规模、生产条件、农机装备水平,灵活选择适宜的接种方式。接种作业可直接使用大豆种子,也可使用已完成种衣剂包衣的大豆种子,具体操作规范详见《2026年黑龙江省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及科学施肥技术方案》(附件2,以下简称《技术方案》)。
(三)大豆根瘤菌菌剂田间试验和效果监测。结合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在总结2025年田间试验成效的基础上,深化开展不同产品类型、接种方式、减肥配比等田间试验,摸清本区域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参数,系统积累本地化的科学数据,明确本区域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和技术应用主体
1.项目实施区域。项目县根据省下达的任务,结合本地大豆种植计划、耕地分布等情况,分解下达任务到乡(镇),组织乡(镇)落实任务到村、到地块、到技术应用主体,明确责任到人。项目县与乡(镇)、乡(镇)与技术应用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相关工作要求等。下达市地辖区的任务,各市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分解任务,确定实施区域。打造样板田的项目县,要优先将样板田任务落实到基础条件好、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农户参与项目积极性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乡(村),鼓励整乡、整村推进,提高样板田示范效应。
2.技术应用主体。技术应用主体是在项目县任务区内合法耕地上种植大豆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大豆实际种植者(生产经营主体),须在项目县实施区内有合法的大豆种植地块,能够按要求签订协议书,履行相应责任义务,积极配合工作,规范使用大豆根瘤菌菌剂。技术应用主体无偿享受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服务,按照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及时进行播种,主动配合开展田间试验、效果监测等工作。
(二)确定实施方式、主体和采购方式
1.全程社会化服务方式。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通过规范的采购程序,择优确定具备承担项目任务条件和能力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监管,做好社会化服务主体与技术应用主体的任务对接、技术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确保服务质量。社会化服务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规范采购大豆根瘤菌菌剂,提供专业的接种服务,协助监督种子播种到田,确保接种技术落实到位。
2.菌剂购置、接种服务分包方式。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大豆根瘤菌菌剂;会同或委托乡(镇)政府,根据乡(镇)项目区任务面积和地块分布,有序组织菌剂发放工作,统筹协调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技术应用主体提供统一的接种服务,加强全程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菌剂接种技术规范应用到田。对项目区技术应用主体全部要求自行接种的,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开展全程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行为,保障接种效果。
大豆根瘤菌菌剂供货方为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一级代理企业,参与项目的供货方,须提交正式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明确承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生产经营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在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被通报为不合格产品,接受各级部门监管。
(三)组织核查验收
采用逐级核查的方式,对项目落实地块面积、菌剂应用(发放)数量、接种方式、接种数量、接种根瘤菌菌剂的大豆播种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村(屯)核查社会化服务主体、技术应用主体,乡(镇)核查村(屯),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抽查乡(镇),市(地)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县级抽查情况后形成市级任务核查报告,于7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涉及森工、监狱等中省直单位的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抓紧调度实施主体承担任务的意愿,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地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区域、实施方式、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等内容;统筹推进任务落实、集中采购、技术指导、核查验收等各项工作。各项目县实施方案须于5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规范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项目县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相关规定及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政府采购。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科学选择采购方式,优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确保菌剂及时到位、接种按时开展,不耽误农时。要严格把控采购质量,坚决防止低质低价恶性竞争,确保采购的菌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项目要求。
(三)加强菌剂质量监管。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对项目县采购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内容包括有效活菌数、杂菌率和pH值。各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查验中标企业资质,仔细核对产品登记证信息、质量检测报告等关键材料。采购结束后,要认真填报《大豆接种根瘤菌菌剂任务参与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表》(详见附件4),由市(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审核汇总,于5月25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同时,按照《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中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数量,对采购的菌剂进行抽样,将包装完好、未开封的抽样菌剂产品,按要求邮寄或送至指定检测单位(另行通知)。
(四)开展技术指导宣传服务。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参照《技术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技术方案,明确不同场景下的接种技术要点和操作注意事项,集成配套管理技术,提升菌剂应用综合效果。在播种前关键窗口期,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通俗易懂的短视频、技术挂图、操作手册等资料,重点解决菌剂储存、拌种操作、机械播种、苗期管理等环节的实际操作难题,确保技术要领到人、技术措施到田。承担样板田任务的县,在关键生育期组织现场观摩,通过看根瘤、看产量、看效益,直观展示菌剂技术优势,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带动效应。
(五)严格项目追溯管理。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组织实施各环节工作,指导乡(镇)、承担全程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分别建立大豆根瘤菌使用台账,详实记录技术应用主体姓名(法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所在地、联系方式、落实面积、菌剂使用数量、接种方式等信息,同步收集整理工作影像、图片资料,实现项目全过程规范管理和可追溯。要主动公开项目核查结果、补助资金发放等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六)加强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县按要求做好预算执行、项目实施、信息录入、绩效评价等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所辖项目县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项目资金全链条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七)做好公开公示和工作总结。各项目县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公开本地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核查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项目实施结束后,各项目县要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和试验示范技术报告。各市(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所辖项目县报告进行审核汇总,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王 聪
联系电话:0451-82320679
邮 箱:hljshgzfsk@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1号楼
附件:1.2026年黑龙江省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任务分解表
2.2026年黑龙江省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及科学施肥技术方案
3.田间试验技术方案
4.大豆接种根瘤菌菌剂任务参与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