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6〕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确认工作。4月15日前将正式报送材料报至我局资环科处,并抄送江门市供电局。报送材料包括并网确认申请表(见附件1)及有关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申请材料须逐页加盖项目公章;现场核实情况表(见附件3),汇总形成项目清单(见附件4),汇总材料须加盖发改部门公章。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伏并网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6〕85号

(联系人:杨帆,电话:0750-3276600)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