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环委办〔2023〕3号),现将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 责任清单 | 2025年履职情况 |
|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节水、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规划,参与拟订工业污染控制政策,推进工业企业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组织编制工业专项规划时,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向规划审批机关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生态环境部门书面审查意见。 | 组织工业企业实施了2项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2项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开展了1家企业的市级节水型企业评选。完成了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五五”规划初稿,待定稿后履行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 2.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 组织5家工业企业实施了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其中1家企业获得了国家级绿色工厂认定,4家企业获得了自治区绿色工厂认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大气、水、固体等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年度、季度等各类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
| 3.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部署,编制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 |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依据产业政策、能耗标准、产品质量、环境影响、安全标准等5个方面对落后产能进行排查。经排查确认,2025年桂林无需要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 |
| 4.负责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 在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中,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介、下乡政策宣传及试乘试驾体验活动。 |
| 5.负责指导、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 2025年桂林市无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 |
| 6.负责指导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 | 指导恒晟水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加大专业人才引进,进一步加强环保装备的研发和制造,更好的服务我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
| 7.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军工行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行业生态环境保护。 | 督促全市军工企业事业单位和民爆企业严格执行生产有关条件和标准,“三证”到期换证都严格执行生态环保规定和要求。 |
| 8.编制和实施全市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军工行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行业推行清洁生产,支持进行环境保护设施改造。 | 全市目前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开展该行业规划编制;威奇化工兴安分公司生产民爆物品推行清洁生产标准,积极进行少人化、无人化技术改造,履行检查工作中未发现有对生态环境不利的现象。 |
| 9.在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市政府办理的业务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 在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市政府办理的业务中,未涉及对生态环境不利因素 |
| 10.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园区排污管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规划建设。将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列入园区发展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园区开发建设同步。 | 统筹推进全市产业园区排污管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规划建设。2025年推进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扩容项目、荔浦市美新污水处理厂扩建等9个污水处理项目建设,2025年累计完成投资1.24亿元。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扩容项目、荔浦市美新污水处理厂扩建已初步建成,有力地支持了产业园区发展。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为荔浦市美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争取专项债券支持5000万元。 |
| 11.牵头在工业领域推广使用天然气,加快推进工业锅炉实施“煤改气”和“油改气”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委等部门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增加清洁能源的使用,保障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供应。 | 对天然气管道未通地区的企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替代,支持燃气公司、集中供热企业敷设燃气、蒸汽供应管道,巩固燃煤小锅炉改造的成果。不定期到使用燃气锅炉的企业开展燃气锅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 |
| 12.对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权限内的更新改造企业建设项目进行产业政策审查。 | 2025年无市本级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 13.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负责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实施污染治理。 | 开展了1家企业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指导5家企业开展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和验收。 |
| 14.统筹开发区审核公告管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将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要求作为开发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审核标准。 | 根据自治区园区办的工作部署,已将我市12个园区升级整合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自治区园区办根据自治区的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区产业园区升级整合方案,提请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将国家级开发区整合优化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相关材料作为纳入《目录》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待《目录》发布后,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批复各市产业园区整合升级有关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