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强化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激发广大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四个服务”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山东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民〔2020〕24号)、《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于即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2026年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鼓励有意愿、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助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有针对性地申报。重点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助残助医、困境家庭服务、慈善公益服务、婚姻殡葬服务、就业创业服务、文化教育等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活动并发挥积极作用的社会组织。

申报项目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至12月的项目;

2.实施地点在滨州市范围内;

3.项目已实施完毕或资金投入支付完毕。

二、奖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近2年年检(年报)合格。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写入章程,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

2.组织机构完善、内部制度健全、执行能力良好;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部门要求的相关资质;

4.具备承担相关项目的基本人员力量和专业能力;

5.近3年内未受到民政部门及其他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三、奖补金额及使用

奖补资金数额为5000元—10000元,具体奖补资金数额由市民政局按照评选结果确定。

奖补资金须用于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四、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所监管的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奖补项目申报,并对申请组织及项目进行初审、筛选,于2026年5月25日前向市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的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及PDF盖章电子版;

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可直接向市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先将申报资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市民政局,参加项目初审,初审获得通过的单位再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及PDF盖章电子版。

每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资金(社工机构投入资金含社工补贴支出资金)。

项目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

1.经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①项目的主体构架。包括申报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历史、组织机构情况、内部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情况。②主要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项目实施的时间、地域、资金预算安排。③包括申报单位相关领域的专业资质、承担项目的基本人员力量和专业能力、本单位在项目领域方面发挥的作用和已有经验、活动品牌、荣誉声誉。④项目复制。包括申报单位复制、推广成功项目经验、模式的具体措施。⑤项目效果。包括项目解决的问题、受益人数、经济或社会效益等情况。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资质证书、项目资金支付票据、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评审:市民政局组织评审团队对申报项目的主体构架、主要内容、团队建设、运作能力、实施效果等进行评审,对项目投入资金进行审核。项目评审中优先考虑3A级以上社会组织,优先考虑具有独创性和引领示范性项目。

(三)公示: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在滨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予以奖补;有异议的,根据重新核实情况做相应处理,并向社会做出说明。

五、资金拨付、管理

以奖代补项目审批后由市民政局按程序将奖补资金拨付有关社会组织资金账户。

凡申请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的,将取消奖补资格;对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追缴奖补资金,追究相应责任。

市民政局联系人:徐瑞龙,联系电话:3172104。公务邮箱:sshzzglj@bz.shandong.cn。 

附件: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docx

滨州市民政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