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厅各直属单位,省旅游协会: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申报“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的通知》(办科教函〔2026〕143号),部署开展“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工作(通知详见文化和旅游部官网链接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603/t20260325_965136.html)。为做好我省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旅文局、省旅游协会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试点申报工作要求,聚焦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6个重点试点方向,围绕数据治理、技术验证、场景应用、标准研制四项任务,探索攻关,紧扣申报条件和时限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动员全省(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在试点方向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较好的数据基础及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整合能力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请各市县旅文局组织本地区申报单位填报《“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汇总填写《“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5月7日前报至我厅,并将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包括Word版和盖章PDF版)统一寄送至我厅(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

二、厅直属单位可推荐申报本单位的应用试点,于2026年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材料要求同上)送至我厅科信处。

三、我厅将视本次应用试点的申报情况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附件:

1.“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表模板

2.“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汇总表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2026年4月9日

(联系人:黄纯;联系电话:0898-6523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