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强环重庆文理学院创新创业生态圈,结合我区实际,区科技局牵头制定了《加快推动环重庆文理学院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可于2026年5月1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反馈修改意见。提出意见者请预留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区科技局将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19313187003

通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科技局77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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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加快推动环重庆文理学院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永川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9日           

附件

加快推动环重庆文理学院创新创业

生态圈建设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强环重庆文理学院创新创业生态圈(以下简称“生态圈”),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县加快构建环大学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渝科局发〔2025〕97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六届和永川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部署,全面实施永川“二二五”总体发展思路,紧扣“加快建设重庆城市副中心”“打造渝西国际开放枢纽”两大使命,围绕全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全区“3322”现代产业集群体系,构建“四链融合”的环重庆文理学院创新创业生态体系,联动重庆数智产业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港,加强教育科技人才协同,激励高校师生和校友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商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加快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底,新引育初创企业250家,新培育科技型企业200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校友企业20家,新集聚创业团队100个、举办创新创业活动150场、带动创新创业4000人。

二、主要内容(一)构建全链条创业孵化服务体系1.加强创业人才引育。优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组建科创实验班,允许创业成果、创新实践项目替代传统毕业论文,落实学分互认、动态退出等机制。定期举办生态圈系列赛事,支持师生团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市级创新创业赛事等高级别赛事活动,转化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市级创新创业赛事奖励的,按1:1给予配套奖励,分别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实施“圆梦永川”项目,通过公开招募每年遴选产生创新人才梦想项目3个、创业人才梦想项目3个,给予每个项目20万元的梦想启动金资助。(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重庆文理学院)

2.完善孵化空间建设。持续扩展创业孵化场地空间,支持区属国有闲置楼宇载体升级改造,满足师生创业项目规模化发展需求。协调落实7万平方米孵化场地重点面向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初创企业开放,根据团队类型、企业规模等,分级分类给予履约金减免、房租优惠、物业折扣、共享场地免费开放等政策,其中部分场地实行免费开放,优先向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在职教师创业团队提供。支持各类孵化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信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科技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重庆文理学院)

3.构建企业培育体系。纵深实施“双倍增”行动计划,遴选技术价值高、商业前景好的生态圈初创企业,孵化成长为科技型企业,将优秀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精准服务,推动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为市级科技型企业并更新年报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新认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2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对赛事获奖大学生项目注册公司的,结合实际发展情况,按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校友创业基金”“科创启动金”分级分类给予孵化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重庆文理学院)

(二)构建全周期技术研发服务体系4.推动高校研发和资源共享。统筹各类科技计划,支持高校师生参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产品研发。聚焦检验检测、技术开发等服务方向,推动生态圈高校、院所实验室开放、仪器设备共享。支持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共建实验室等科创平台,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等市、区两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市级科技部门登记认定后的技术合同,按成交额最高不超过5‰给予补助。开展“百队博士进百企”活动,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或“科技副总”、企业高管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支持其申报市级、区级科技项目。建立生态圈“企业导师授课+项目实践+岗位实习”联动机制,实施“校企共用”改革,支持高校聘请企业技术骨干、高管担任导师,共享共用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重庆文理学院)

5.加快推进概念验证、中试小试服务。围绕主导产业、优势领域,在生态圈校地共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成果转化设施,为师生创业项目免费提供项目筛选与评估、技术及产品开发支持、商业模式与市场策略制定等服务。引导企业建设中试小试基地、检验检测中心等,为师生创业项目提供工艺优化、产品试制、检验检测等服务。综合设备投入成本和服务师生创新创业数量、成效,根据实施情况给予服务质量高、服务效果好的建设单位相应的科研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科技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重庆文理学院)

6.探索开展算力云服务。支持生态圈项目依托西部数据要素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支持生态圈项目通过国家(西部)算力调度平台使用疆算入渝等算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推理、数据标注、数据分析等算力应用,支持生态圈项目申领“算力券”补贴,按政策给予实际算力服务金额20%比例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多补贴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

(三)构建全方位企业综合服务体系7.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构建“线上平台+线下窗口+服务团队”服务体系,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相关许可审批等政务服务。探索设立生态圈“科技创新服务专窗”,提供登记注册、人才认定、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服务。用好“渝快办”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实现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查新、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等市场主体注册、创业补贴申请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8.健全创新资源精准对接服务。围绕全区“3322”主导产业,建立企业技术需求库和高校科技成果库,建设科技成果展示区、技术分享区等功能板块,打造成果供需线上线下对接平台,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路演平台,推动高校创新资源与中小企业需求精准匹配。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影视、低空经济等领域龙头企业开放应用场景与供应链资源,通过发布需求清单、共建研发平台、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等,带动上下游科技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9.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引导生态圈内各企业、高校院所用好“经济・成果快转”应用,围绕成果筛选、中试验证、市场推广、产业化落地等关键环节,构建覆盖“发现—评价—培育—应用—反馈”全链条的专业化服务体系。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重大科技成果在永开展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试生产等中小试服务,投入正式运营并产业化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产业化补贴。针对技术成熟度高、商业化前景好的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匹配种子基金等支持。(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科技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四)构建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10.构建全周期股权投资体系。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持续构建“种子+天使+VC+PE”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探索“拨投结合”“先投后股”模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业投资基金容错纠错机制,提高对初创项目投资比例、风险容忍度,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对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或青年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最高600万、50万元的融资支持,并给予50%财政贴息。对高校毕业生等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永高新集团公司、永发展集团公司)

11.优化科技信贷服务。支持构建以技术信用为核心的债权融资服务体系,推动金融资源向实验室阶段的原创技术倾斜。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对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科技型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给予企业该项贷款当期支付服务费50%的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态圈内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申请“永科创贷”,最高信用额度1000万元,区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提供增信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

12.创新保险服务。探索开展科技保险试点,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中试等保险产品。(责任单位:永川金融监管分局)

(五)构建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13.构建人才供给机制。定期开展生态圈企业人才需求调查,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和紧缺人才清单。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企业发展瓶颈,引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经评审后可优先入驻重庆数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港,享受创业培训、设备共享等服务,优先获得50—200万元种子基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14.强化陪跑队伍建设。探索组建“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库”,按产业领域、人才专长分类,支持技术经理人、职业经理人、投资经理人、孵化器管理人等陪跑队伍建设,对新取得中级证书、高级证书的,按照《关于加快建设重庆人才副中心的若干支持措施》,分别一次性奖励2000、5000元。根据陪跑服务频次、成效等指标,每年遴选10名优秀陪跑人才,按照2万元/人标准给予奖励,优先推荐参评重庆市“金牌陪跑人”,针对新入选的重庆市“金牌陪跑人”,按照2万元/人标准叠加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15.优化人才发展举措。将高校教师到企业服务的实绩等作为申报区内人才荣誉的重要参考。对符合永川人才政策“安居无忧”支持对象的,按规定给予购房补贴。加快人才公寓建设,经认定的A一F类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的,按人才认定类别享受租金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三、其他事项本文件未列明奖补条件的参照《关于加快建设重庆人才副中心的若干支持措施》《永川区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激励政策》执行,并由区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