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2月,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要“统筹推进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调整、公示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名录”。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统筹开展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
为贯彻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参照省商务厅出台的《山东老字号管理及认定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档案局等部门,修订了2024年出台的《聊城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形成《聊城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此办法的出台旨在推进聊城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夯实老字号保护体系,发挥老字号在建设自主品牌、全面促进消费、坚定文化自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聊城老字号企业的品牌价值,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历史文化和技艺,促进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
二、政策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内容。《聊城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共五章,28条,包括:总则5条、示范条件2条、申报与认定10条、动态管理7条和其他4条。《办法》对聊城老字号的概念进行了阐释,对聊城老字号的创建原则、条件、申报流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规定了聊城老字号动态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建立制度。一是科学培育制度。通过30年品牌创立时间、县级优先推荐的老字号企业,在全市构建有序推进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市级老字号多层次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二是联动制度。明确县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到聊城市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工作当中,在企业推荐、材料审核、动态管理等方面县市级联动,营造政府、企业共同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动态管理制度。推进聊城老字号“日常监测+年度评估”的有进有出制度,将长期经营不善、甚至已经破产、注销、倒闭,或者丧失注册商标所有权、使用权的企业及品牌,移除聊城老字号名录,打破“终身制”倒逼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聊城老字号”评选认定工作,培育壮大我市老字号企业品牌和队伍。同时,立足聊城现有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品牌,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省商务厅举办的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山东品牌中华行等活动,积极宣传推介我市老字号特色产品和商品,助力老字号企业树品牌、拓市场。
四、解读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商务局
联系人:周聪
联系方式:0635-2119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