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贺江水环境的保护,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安排,我局草拟了《贺州市贺江水环境保护条例(区域协同立法)(草案)》,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2539号贺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邮编:542800)。来信请注明“《贺州市贺江水环境保护条例(区域协同立法)(草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zsthjjfbk@gxj.gxhz.gov.cn。

三、在线提交的方式(征集意见期间,网民可在本页底部留言)。

四、未尽事宜,请与贺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联系,联系电话:0774-5696055。

五、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9日。

附件:1.贺州市贺江水环境保护条例(区域协同立法)(草案)

      2.贺州市贺江水环境保护条例(区域协同立法)(草案)立法说明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