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