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现开展2026年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信息产业)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标准和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在海南省内生产经营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行业大类代码:63、64、65);
(二)申报单位营业收入纳入海南省统计,年营业收入于2025年首次突破相应规模;
(三)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
二、奖励标准
(一)对2025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2025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对2025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2025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省统计局《一套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中的年报表(表号101-1)或月报表(表号201-1);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运营以来至2025年度历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相关报告需反映出“营业收入”且支持真伪查验(2023年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披露);
(五)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六)申报单位实质性运营承诺书。
其中材料一、五、六的模板可从“海易兑”系统下载。除在“海易兑”系统在线填写的资料外,上述六项材料均需转成PDF格式后上传“海易兑”系统。其中由企业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公司印章,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含骑缝章),相关纸质资料请留存以备实地查验。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在“海易兑”系统中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二)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复审;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通过材料审核的企业进行实地审核;
(四)审核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宣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5月7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激励企业上规模省级奖励资金不能跨行业重复享受,请勿重复申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晓龙;电话:65396994)
附件:关于印发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