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直部门,县区、开发园区工信、财政部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将《马鞍山市“数转贷”金融产品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马鞍山市分行
2026年4月13日
马鞍山市“数转贷”金融产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引导中小企业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开展高水平新型技术改造,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大文章,根据《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26〕6号)》,制定如下“数转贷”金融产品实施方案。
一、产品概述
“数转贷”是由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增信,财政资金给予补贴,致力于帮助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的财政金融产品。该产品紧扣马鞍山市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定位和“诗城创星港”建设目标,为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深度融合注入金融动能。
二、运作模式
(一)运作原则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遵循金融运行基本规律,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合力,构建“政府+银行+担保+企业”协同合作模式,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倾斜,形成“政府合理引导、银行积极放贷、企业主动转型、风险整体可控”的长效运作机制,实现金融支持与企业转型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支持对象
“数转贷”支持对象为纳入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试点企业。
三、政策体系
(一)银行贷款
金融机构在符合利率自律要求的基础上,以不高于同期LPR的定价为企业提供低成本信贷支持,贷款资金须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重点是数字化转型投入,不得用于转贷、置换等其他用途。单户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资金流信用信息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等途径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积极探索数据资产、知识产权、股权、未来收益权等融资模式,拓展企业合格抵押物范围。
(二)融资担保
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若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增信,鼓励采取“见贷即保”模式;500万(不含)-1000万元(含)的,经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调查并审批通过后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
(三)货币政策工具
人民银行马鞍山市分行依托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单列“数转贷”专项再贷款,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为支持对象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同时,单列“数转贴”专项再贴现,对为支持对象企业办理票据贴现的金融机构,给予同等金额的再贴现支持,优先保障再贴现需求。
(四)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补贴
对获得“数转贷”支持且正常支付利息的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经市工信局等级评测和验收通过后,按照其用于数字化改造的银行贷款本金给予0.5%的贴息;若企业通过担保增信的,按0.3%/年的标准给予其担保费补贴。
该产品贴息及担保费补贴政策与市级其他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纳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统筹管理,结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市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实行预算控制、合理调剂。超出专项资金部分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五)风险补偿
将“数转贷”金融产品纳入马鞍山市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范围,与“税源贷”“固定资产投资贷”共用2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实施方式按照《马鞍山市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马政办〔2024〕6号)文件执行,与市级其他风险补偿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工作流程
(一)市工信局根据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名单,形成“数转贷”支持对象企业名单库,交由市财政局推送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由人民银行马鞍山市分行推送至银行金融机构。
(二)贷款业务流程按照“科信贷”金融产品执行。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名单内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时限完成授信审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提供担保支持。
(三)对符合“数转贷”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政策的贷款,经办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建立台账,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台账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马鞍山市分行。台账内企业通过市工信局组织的数字化转型等级评测、验收后,由市工信局按照“免申即享”模式,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马鞍山市分行共同审核。其中,市工信局负责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情况审核验收及投入认定;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费用明细;人民银行马鞍山市分行负责组织金融机构提供企业贷款明细台账。审核结果报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审定后兑现。
(四)人民银行马鞍山市分行按月监测金融机构“数转贷”投放情况,并结合工作进度,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及时给予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保障。依托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协调机制,下设“数转贷”工作小组,由人民银行马鞍山市分行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参与,对“数转贷”落地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推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同发力,做到“应贷尽贷、应保尽保”。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数转贷”政策的宣传推广,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参与积极性。各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数转贷”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验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金融机构“数转贷”投放规模、服务企业数量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价,对表现优异的金融机构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同时,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使用效果评估,如发现严重失职或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处罚。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期结束。本方案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马鞍山市分行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