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法函[2020]5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委托汕头市商务局对汕头市拍卖企业开展年度核查工作,现将2025年度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2〕167号)有关规定,我厅对2025年底前经批准设立的22家汕头市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年度核查。经核查,15家企业参加年度核查,7家企业未参加核查。14家企业为合格企业,1家企业为限期整改企业,7家企业未提交2025年度核查材料,视同不合格企业。

公示期从2026年4月15日—4月21日止。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汕头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电话:0754-88851516、88931883

传真:0754-88931861

广东省商务厅

2026年4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5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xlsx

附件22025年度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xlsx

附件32025年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