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对首次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区内外贸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支持;对已获得认证的企业,通过复审后再次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区内外贸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

(二)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按照“首次获得”或“复审后再次获得”对应情形享受支持,不重复支持。

事项描述

(一)对首次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区内外贸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支持;对已获得认证的企业,通过复审后再次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区内外贸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

(二)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按照“首次获得”或“复审后再次获得”对应情形享受支持,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海关AEO高级认证奖励事项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企业数据授权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7

海关AEO高级认证复核通过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6-04-10至2026-04-3023:59:59

办理程序

1.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3.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4.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5.经开区商务金融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

010-83508583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