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占新能源产业制高点和产业发展前沿,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战略机遇,打造“国际领先的新能源产业创新策源中心”“全球一流的新能源智造高地”“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的全球示范城区”,建设更有韧性的新型能源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4-2025年)》《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为落实《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9号)《深圳市坪山区落实“双碳”战略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5〕2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坪山区实际,特制定《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新能源产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公告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7日止。
二、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电、短信、邮件等方式反馈,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5-28318937
邮箱:heyuhuan@szpsq.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41号深港花源3栋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新能源产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新能源产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