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金融机构

1.在朝阳区规范经营;

2.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复设立或备案成立;

3.《朝阳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应政策条款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机构

1.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投资机构、基金机构;

2.《朝阳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应政策条款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3.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事项描述

鼓励金融机构新设,给予一次性新设奖励。对在朝阳区新设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实收资本最高给予2500万元。具体为: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5亿元(不含)以下的,给予250万元一次性新设奖励;实收资本在5亿元以上、10亿元(不含)以下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新设奖励;实收资本在10亿元以上、30亿元(不含)以下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新设奖励;实收资本在30亿元以上的,给予2500万元一次性新设奖励。对于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中外合资以及外商独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不足1亿元的,可按照1亿元标准执行。对在朝阳区新设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及银行二级分行,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新设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关于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的函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复同意成立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分公司不提供)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朝阳区金融产业政策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具有相当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分公司不提供)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金融机构申办人授权委托书、申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政策补贴企业入账信息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3-23至2026-04-24  17:00:00

办理程序

1.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2.向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3.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并进行初审,经区级相关会议审批后兑现。

咨询电话

010-65978909-832/851/870

特殊说明

企业在申请相关奖励资金时,应如实准确提供申请材料,涉及提供虚假材料、套取政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并追回奖励资金。本措施由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