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金融机构
1.在朝阳区规范经营;
2.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复设立或备案成立;
3.《朝阳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应政策条款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机构
1.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投资机构、基金机构;
2.《朝阳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应政策条款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3.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事项描述
鼓励金融机构新设,给予一次性新设奖励。对在朝阳区新设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实收资本最高给予2500万元。具体为: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5亿元(不含)以下的,给予250万元一次性新设奖励;实收资本在5亿元以上、10亿元(不含)以下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新设奖励;实收资本在10亿元以上、30亿元(不含)以下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新设奖励;实收资本在30亿元以上的,给予2500万元一次性新设奖励。对于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中外合资以及外商独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不足1亿元的,可按照1亿元标准执行。对在朝阳区新设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及银行二级分行,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新设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关于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的函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复同意成立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分公司不提供)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朝阳区金融产业政策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具有相当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分公司不提供)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金融机构申办人授权委托书、申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政策补贴企业入账信息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3-23至2026-04-24 17:00:00
办理程序
1.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2.向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3.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并进行初审,经区级相关会议审批后兑现。
咨询电话
010-65978909-832/851/870
特殊说明
企业在申请相关奖励资金时,应如实准确提供申请材料,涉及提供虚假材料、套取政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并追回奖励资金。本措施由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