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推动智能传感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蚌政办〔2025〕7号)文件要求,我局修订了《蚌埠市智能传感产业MEMS工程流片券实施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书面实名于5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反馈文件请留取联络方式,以便交流沟通。

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6年5月17日

二、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市科技局智能传感器专班0552-2040618

2. 邮箱:skjjcgg@163.com

3. 蚌埠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附件:蚌埠市MEMS工程流片券实施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