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操作指南(试行)》(甬制造业办〔2026〕4号)规定,经承担单位申请、各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初审、宁波市局材料审核,拟对2025年度质量提升项目给予补助,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反馈我局,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89189894。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2025年度质量提升项目资金补助安排

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金额(不高于 万元)
海曙区时尚纺织服装产业质量提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商会25.09
鄞州区汽车零部件产业质量提升项目宁波市鄞州汽车零部件国际商会26.18
余姚市照明灯具产业质量提升项目余姚市照明电器协会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