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珠海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要求,对珠海市2025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纳入统计管理的53家企业进行年度核查(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10家),现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予以公示:
经核查,40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合格”;3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限期整改”(本年度无组织拍卖会或无拍卖师、未按时填报月报);7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不合格”(未参加本年度核查);3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建议注销经营备案”(连续3年年度核查不合格)。
公示期为4月20日至27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珠海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电 话:2222297
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51办公室
电子邮箱:zhmygl@zhuhai.gov.cn
附件:2025年度珠海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汇总表.doc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