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及我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安排,拟公开增补遴选2026年有奖发票服务机构,以建设全市服务平台,承担有奖发票相关服务工作,增加有奖发票活动入口,有效扩大活动覆盖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南京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南京市有奖发票”服务机构
三、征集对象
发票抽奖兑付机构,有意愿参与本市有奖发票活动,能独立承担或与其关联主体(与申报主体具备关联关系的其他主体)共同承担发票传输、发票信息核验、奖金兑付等工作的支付机构或清算机构,遴选机构不少于1家。
四、重点任务
1.按照活动规则,在2026年5月15日之前完成发票抽奖兑付机构建设并能上线运行。打造“一站式”服务入口平台,开放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发票抽奖通道,发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服务咨询以及奖金(红包)发放等抽奖兑付作用。
2.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做好运营保障。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咨询、投诉等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市场反馈及用户需求,及时升级迭代软件系统,优化参与体验。
3.实施风险监测,确保符合国家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发票重复录入、套取资金(中奖后红冲、恶意红冲等)、虚假发票信息抽奖与核销等行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
4.根据政府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活动相关数据、分析报告等,并对活动中获取的相关数据、文件及其他资料严格保密。
5.能够提供活动配套资源或协调相关机构配套相应资源,鼓励参与平台配套提供优惠红包和消费券(无消费门槛)。
6.其他保障有奖发票正常开展的工作。
五、资质条件
申报主体或其关联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期内、证照相符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具备资金拨付至消费者银行卡(含存折)的能力。
2.具备自有移动端支付应用软件(APP),拥有广泛活跃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注册个人用户群体,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3.能够提供用于有奖发票奖金兑付的资金账户,以现金或电子红包方式兑付奖金并接受相关部门对资金的监管。
4.具备成熟的系统开发与数据对接能力,能够应对高并发访问,保障系统不出现卡顿、崩溃、拥堵问题;能够搭建安全、稳定的发票信息采集与实名核验系统,达到数据安全及保密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
5.具备全流程风险识别与管控机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发票重复录入、套取资金、虚假发票信息抽奖与核销等行为,保障活动公平公正。能够满足有奖发票活动规则设置、发票传输、发票核验、数据共享、公证等工作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平台数据保存备查时间不少于5年,配合后期审计、巡察等工作开展。
6.具有专业化的服务团队,提供良好的商户/用户服务。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活动期间系统运行顺畅。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处理用户咨询和投诉建议等事项。
7.近3年来参与过类似活动,活动期间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具有较高的核销率,并满足以下任一种条件:
(1)曾参与过政府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并能提供相关协议证明。
(2)曾参与过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并能提供相关协议证明。
(3)有建设有奖发票服务系统、已有地市落地有奖发票活动实施案例,并能提供相应的政府公告、活动页面或协议等证明。
(4)曾参与过其他类似活动,具备丰富经验,并能提供充分证明。
六、费用安排及服务周期
(一)费用安排:鉴于服务机构可通过本次活动获得流量转化、品牌宣传等实际的商业利益,故本次遴选的服务机构为政府部门直接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系统开发维护、活动宣传、抽奖公证等)为免费服务。
(二)服务周期:暂定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期,含活动结束后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清算、审计等工作时间。后续根据国家试点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服务期限。
七、服务机构遴选流程
(一)市商务局通过官网向社会发布服务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二)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市商务局牵头,组建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申报服务机构现场陈述5
10分钟,并对评审组现场提问进行答疑,评审组对申报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打分,根据综合评分确定拟中选服务机构。
(四)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拟中选服务机构名单。
(五)拟入选企业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中选的服务机构名单,并签订合作协议。
(六)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服务机构实行熔断机制。试点期间,如果服务机构存在违反
务协议要求、有奖发票活动规则、对重复录入和套取资金阻止不力、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将取消其平台服务资格并依法追责。
八、有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支持其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不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经审议不予支持。
(二)参与企业应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做好营销宣传,能够充分协调各方开展叠加让利活动,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
(三)本项目入选平台不得利用活动中所获取的资源开展与本活动无关的其他事项,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因组织不当引发广大市民不满或造成较大舆情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本次遴选采取直接递交申请文件参加评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不接受邮寄的申报材料。无论是否中选,不退还遴选文件。
(五)中选的服务机构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中选的服务机构退出后,将根据本次遴选得分,由评审组递补确定其他中选机构。
(六)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服务机构应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用户反馈,及时升级迭代软件系统,优化参与体验;如果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影响政策执行进度的,市商务局有权会同相关部门停止合作,或引入新的服务机构;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参与遴选的服务机构,请于2026年4月22日15:00前将申报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商务条件证明材料以及有奖发票服务方案)的盖章扫描件(需盖骑缝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以“有奖发票服务平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并将纸质版(一式六份胶装成册)送至市商务局。逾期送达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现场评审时请备好PDF电子版,用于评审陈述。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八)重要提示:本次增补遴选活动是我市有奖发票活动的最后一次增补工作,后续将一概不再接收新增抽奖兑付机构。为确保全市抽奖系统平稳运行和高质量服务广大市民,本次增补确定入选的抽奖兑付机构及前期已入选暂未上线的抽奖兑付机构,5月15日前未能完成系统测试并上线开展服务的,将不再允许上线。因抽奖兑付机构自身原因导致未按要求满足上线条件的,其前期投入造成的损失由各机构自行承担,望意向参与遴选的服务机构重视。
报送地址:南京市商务局(建邺路148号)
联系方式:025-68539667
njsmlt@126.com
南京市商务局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