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工信局、各园区、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琼工信企业〔2026〕8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企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观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

二、申报和推荐程序

(一)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企业按要求如实填报和上传有关材料,并于2026年5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海口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海口市政府18栋北一楼1012办公室)纸质材料双面胶装,一式一份。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市县组织初审。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和复核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向省工信厅推荐。

(三)省工信厅审核推荐。省工信厅根据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组织对推荐企业申报、复核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注意事项

(一)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二)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5.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6.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伟男;电话:3663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