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朝阳区原金融办及原金融促进中心财务清查审计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接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朝阳区原金融办及原金融促进中心财务清查审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原金融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清查审计工作,并出具财务清查审计报告。(工作内容包括:对原金融办及原金融促进中心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所列示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开展审计工作,执行审计程序、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问题清单及处理建议。)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4月24日18点前,将《申报书》报送至朝阳区发改委;
(三)朝阳区发改委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16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羊
电话:65090600
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