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商务局沈阳市财政局《2023年沈阳市外经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方案》(沈商务发〔2023〕22号)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确定144家单位申报的152个项目符合补助条件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现对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有关部门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外贸发展促进处电话:22724568
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电话:22726146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电话:22724571
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电话:22724532
市商务局机关纪委电话:22722015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号城新大厦1号楼
附件:
沈阳市外经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统计表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