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

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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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