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全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营口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营口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为确保《征求意见稿》符合营口实际、科学合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智慧,现通过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各类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4月14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止,共计7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该文件实行依申请公开管理,涉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可联系冶金石化科咨询获取。恳请社会各界、各相关单位及广大群众结合行业发展实践、企业生产需求及监管工作实际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我市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反馈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件主题请统一标注“《营口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冶金石化科0417-2919057
邮箱:jw2919057@163.com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