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网信办、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邮政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疾控局,武汉海关各隶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发〔2025〕10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联合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等部门制定了《湖北省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及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

近年来,平台经济发展迅速,但网络交易平台依然存在对入驻平台的商家审核把关不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如:销售禁止或限制网络销售的产品;销售不符合行政许可(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卫生许可、农药生产许可等)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要求、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明示产品标准要求的产品;伪造或冒用认证证书、行政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三无”产品;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或厂址的产品;销售已实施召回的缺陷产品。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盯上述问题,切实压实网络交易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聚焦重点内容,突出专项治理行动的针对性

各单位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突出以下重点产品:电子电器,燃气具及配件;消防产品,建筑保温材料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卫生用品,农资产品(包括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膜、农机等);老人、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使用的产品;纺织服装等消费者投诉较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产品;存在缺陷实施召回的产品。要针对重点网络交易经营者,如大型综合性网络交易平台、专业产品网络交易平台、直播电商平台、社交电商平台、开展自营业务的网络交易平台、通过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服务方式销售商品的网络交易经营者。

三、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性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作,以问题为牵引,紧盯重点内容,因地制宜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资源和要素保障,形成质量安全治理合力。要根据方案及任务分工,压实责任,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要突出本地区本系统重点问题、重点环节,抓出整治成效。要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一批案例,形成一批成果,让整治成果可感可知可及。要适时组织专项整治成果验收和“回头看”工作。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切实提高治理成效。省市场监管局将成立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交流与培训,统筹协调各项任务落实。

请省直各责任部门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12月上旬、2027年12月上旬将年度整治工作情况报省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陶善勇;

电  话:027-65398039。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湖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武汉海关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湖北省消防救援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及任务分工

序号工作要点工作措施责任部门
1一、着力解决信息内容不对称、互通不及时的问题。(一)加强重点产品信息对接审核。全面摸清我省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工业产品经营者底数,指导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加强对行政许可、认证证书、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出证机构资质等证明材料审核查验和产品信息核验,大力整治虚假机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以及以批次送样检测结果代替产品质量证明等行为。推动工业产品相关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公共数据开放,探索建立网售工业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建立完善联网核查机制,为网络交易平台开展身份核实、信息验证、信用体系建设和平台内治理提供支持,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奠定基础。排查清理证照不全、过期无效、超许可或认证范围的问题商家和产品。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局、省疾控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2(二)持续推进网售产品赋码核验试点。以涉及安全的网售工业产品为重点,持续推进网售工业产品赋码核验试点工作。指导淘天、快手、拼多多、抖音、京东、苏宁易购、小红书、得物、唯品会、腾讯等10家大中型平台企业驻鄂机构,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选定的10种重点产品(包括安全帽、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电磁灶、储水式电热水器、延长线插座、移动电源、童鞋、灭火器、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开展赋码核验试点工作。推进省内网络交易平台积极参与赋码核验工作,强化产品入驻审核,主动售卖赋码产品,通过“码”上辨真伪、溯源头、查去向,推动解决“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构建“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监督凭码查处”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武汉海关、省消防救援局、省疾控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3二、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三)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省内网络交易平台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将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纳入合规风险管控清单;对存在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高风险商家,依法及时采取下架商品、闭店、封号等处置措施。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日常巡查,建立重点产品价格信息库,及时排查价格明显低于合理区间的产品,对价格异常、投诉集中的重点产品提高巡查和抽检频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武汉海关、省消防救援局、省疾控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4依据《清单》,加强对省内网络交易平台工业产品质量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产品质量信息,建立进销货台账。压实平台内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包括质量核查、质量安全追溯防伪、缺陷产品召回、供应商管理等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5督促寄递企业落实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寄递渠道。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6(四)紧盯直播电商突出问题。综合运用随机抽样、数据比对等多种手段对直播电商平台报送数据进行核查,依法严肃查处虚假报送、隐瞒不报等问题。加强高风险直播营销活动监测,将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其及时依法处置。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委网信办、省消防救援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7(五)增加网售产品抽查批次。督促各地全面提高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比例,扩大覆盖范围,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销售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省内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排名和通报机制,公开发布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网络交易平台名单及其排名,并及时将抽查结果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网售产品和网络交易平台实施重点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武汉海关、省消防救援局、省疾控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8(六)组织网络动态排查监测和整改治理。聚焦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和重点问题,采取“技防+人防”“线上监测+线下核查”等方式开展滚动式排查监测,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对发现的问题产品立即下架处理,将问题线索通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并根据产品流向在使用领域跟踪检查。对假冒伪劣产品问题突出的网络交易平台,采取约谈、提醒敦促、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加强内部质量管控;构成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强化对利用网络发布虚假、误导性产品质量和防伪溯源信息的整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武汉海关、省消防救援局、省疾控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9三、着力解决协作机制不完善、衔接不顺畅的问题(七)强化监管联动协作机制。加强网络交易平台住所地、平台内经营者住所地、违法行为发生地监管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完善信息互通、证据互认、执法互动机制。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0推动建立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摧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网络和产业链条。明确违法线索互送、证据移送、信息共享、委托调查、配合执行等工作要求,及时研判、预警、处置并消除各类网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武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局、省疾控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11(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平台自查、监测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和双向核查处置,形成执法闭环。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曝光典型案例,并将涉事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无资质出具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武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局、省疾控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并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案件查办进展情况。省公安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武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局、省疾控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对进出口环节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金钥”稽查专项行动。武汉海关负责。
14查办一批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倒逼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武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局、省疾控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15四、着力解决新规制度不落实、整治不同步的问题(九)运用新规制度抓好监管。组织宣贯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落实好宣传培训、政策解读、公示信息等要求,并综合运用新规抓好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
16(十)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协调作用,鼓励出台行业自律公约和行业服务规范,鼓励开展网售产品质量提升等行动,引导网络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合规经营。加强网络平台诚信经营理念和网络消费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提供网售产品违法违规线索。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武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局、省疾控局按法定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