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为认真抓好省级种粮大户补贴和市区级粮食规模化生产奖补项目验收工作,现将《2026年省级种粮大户补贴和市区级粮食规模化生产奖补项目验收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2026422

 

(联系人:张冬蓉,联系电话:02885823072


 

2026年省级种粮大户补贴和市区级粮食

规模化生产奖补项目验收方案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种粮大户补贴和市级粮食规模化生产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20262-23)中“各区(市)县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申报省级种粮大户补贴和市级粮食规模化生产奖补的种植面积进行严格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纳入补贴范围,确保补贴面积真实可靠且耕种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应付种植,种粮大户亩产需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要求,就种粮大户粮油种植面积和产量验收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人员

现场验收组人员包含区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工作人员、第三方测量公司、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以下简称“五方”工作人员。

二、验收时间

原则上小春验收时间集中在4月-5月,大春验收时间8-9月,结合小春、大春收获情况实时调整。

三、验收内容及标准

(一)验收内容

对申报省级种粮大户补贴和市区级粮食规模化生产奖补项目的业主种植的小麦、油菜、水稻、玉米、玉豆进行面积验收和产量测产。

(二)验收流程及标准

以季度遥感影像为底图,融合信息化技术,叠加展示行政区划、粮食规模化地块上图图斑,建立省级种粮大户补贴和市区级粮食规模化生产奖补项目信息化一张图,从项目申报、地块上图、数据分析核验、现场实测、产量测量和结果运用、资金奖补等环节全流程多数据融合展示,为惠农补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1.地块上图。根据镇(街道)、村(社区)审核后的申报资料和申报业主指认,结合生产时节的最新影像地图,三方测绘公司现场勾绘地块图斑,登记申报户信息、申报面积、坐落位置(精确到村、社)、种植类型、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验收前集中分两次根据实际种植情况修正申报范围、种植情况。该环节主要解决申报数据固化和申报地块可视化问题。

2.五方会审。结合2025年实测地块图斑、最新影像地图等资料,组织业主、镇(街道)、村(社区)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集中会审图斑,逐一地块核实图斑面积、流转情况、种植种类、长势情况,扣除道路、沟渠、电力井和生产房、树木、配电房、临时占用地、长势较差的等面积,覆盖率达100%。该环节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扣除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地块。如流转手续不齐、种植类型不符要求的地块;

2)确定需实测抽检的地块。如新增地块、斑秃地块、长势较差地块、存在争议地块等,原则上按照各镇(街道)每个业主面积外业实测抽检比例50%。

3)确定内业验收地块面积。在100%覆盖的勾图修正面积基础上,叠加2025年地块实测面积数据,以小的面积来认定该宗地的面积数据。

3.现场实测。“五方”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对50%的抽检地块进行地块范围、面积、类型进行核验,外业实测地块面积以实测数据为准,“五方”签署现场面积确认单,确认完成验收。存在以下问题会增加抽检的覆盖面:

1)图斑面积与勾图面积超过4%的业主实施所有地块全覆盖实测,实测结果形成书面验收报告并五方签字归档。抽检50%地块图斑。

2)丘陵地区存在高差大于15度的,可增加实测比例或者全覆盖。

3)往年存在种植情况太差、面积虚报、资料不实等不良情况的业主实施全覆盖。

4)新增业主或地块实施全覆盖。

5)由镇(街道)、村(社区)对会审验收面积有疑问的地块进行外业实测。

4.面积认定。分镇(街道)、村(社区)、分业主按种植类型分别统计种植面积,种植总面积=图审验收面积+实测验收面积。

(三)产量测量

根据种粮大户、地块分布、作物类型及生长周期,邀请三方产量测量公司,根据每个申报业主种植类型和长势情况确定合理的抽样密度,共同现场走访测产点位,并实时上传省级种粮大户补贴和市区级粮食规模化生产奖补项目信息化一张图,现场记录不得涂改,涂改须注明原因并签字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1.点位确定。综合考量业主种植面积、图审种植情况和现场长势情况,精准确定测产点位密度,确保产量的精准度,同步采集样本点位定位信息和现场照片,确保所测产地块位置精准可查。每完成一个地块的测产,需由五方工作人员现场签署测产确认单。确认单需注明测产时间、抽样点位数量、核心数据摘要,确保数据无争议。

2.现场复核。对测量数据异常(如数据超出同类地块合理范围±10%)、在24小时内及时进行复测、补测。复测、补测点位数量≥原抽样点位数量的50%,确保数据准确性。复测、补测结果需单独记录并说明原因。

3.产量核算。对现场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筛选,剔除无效、异常数据,按地块分类汇总数据,形成基础数据台账,台账需明确业主名称、测量点位经纬度、作物种类、汇总数据等信息,同时以2025年双流区公布的粮油单产为标准(油菜166公斤/亩,小麦340公斤/亩,水稻568公斤/亩,玉米408公斤/亩)为基础,按业主分作物种类进行产量比对形成台账,产量超过全区单产数据视为产量达标,不足部分,折算出产量的比例,为补贴面积折算提供明确、精准的依据

四、成果运用

(一)补贴面积认定。单个业主分镇计算奖补面积,按照产量达标,按验收面积奖补,产量不达标,按对应比例扣除验收面积,产量低于平均水平的50%不予奖补。最终形成奖补面积,即奖补面积=面积*产量/全区平均单产。

(二)补贴面积确认。补贴面积折算汇总完成后,将补贴面积反馈到业主、村(社区)、镇(街道)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可申请复验。

(三)计算补贴金额。根据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计算分户补贴金额,组织镇(街道)对省级种粮大户补贴和市区级粮食规模化生产奖补资金情况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区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镇(街道)、村(社区)、业主代表现场对面积、产量进行现场签字确认,以第三方公司测量上图为成果。

(二)种植业主原则上由法人参加现场验收,如法人不能参加的须委派清楚情况、能作决定的代表参加验收(到现场的参加验收的业主代表,视为业主全权代表)。

 

(三)验收过程中不得虚构种粮业务、重复或扩大面积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