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7日,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财政厅公开发布了《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根据办法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

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根据细则规定申报,并做好行业监管。

附件: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实施细则.docx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4月22日

政策文件: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