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们在认真总结《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32号)实施经验,学习借鉴先进省市培优创新主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并充分征求了省财政厅、各市科技局及相关企业意见建议。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按程序进行了规范性文件评估,进行多次修改完善。
二、主要创新点
一是优化目标定位。明确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为省重点研发计划重要组成部分,定位于聚焦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需求,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助推企业降本增效、提质减碳,推动创新资源精准配置。
二是优化支持对象。更加注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紧紧抓住“规上企业”这个关键变量,推动“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跃升+科技服务业专业化提质”双向发力、协同赋能,培育一批创新能力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高成长性企业。
三是优化申报条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申报企业须设立研发机构,配备专职研发人员,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6%以上,切实支持创新基础扎实、研发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充足的优质企业,更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同时,申报项目须契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实现项目立项精准、靶向发力。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7章22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与依据,规定项目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并主要实行竞争择优立项方式,明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方式。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明确省科技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和合作单位职责分工,推行“行政+技术”双责任人负责制并细化行政、技术双负责人的责任分工,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第三章“支持重点与条件”。明确重点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强化研发机构建设、研发先进适用技术、培育高价值产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强化核心技术支撑、提升专业服务能级、打造服务品牌,更好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细化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项目研究定位等申报条件要求。
第四章“组织实施与管理”。明确项目管理流程,由省科技厅统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愿自主申报,各市科技局择优推荐,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后依规立项。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立项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项目全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及验收等工作,严格遵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项目资金管理”。省级财政资金须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做到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其他来源资金须足额到位并与财政资金配比使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明确项目监督、档案管理及科研诚信管理分别按照省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过程可追溯、失信必追责。
第七章“附则”。明确《管理办法》解释权、执行期限。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