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经信环资〔2024〕66号

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