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5〕13号)要求,落实自治区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部署,建强适配工作要求的专家队伍,现向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征集新一批专家人选录入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扎实的政策理论基础,精湛的业务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农田建设管理现状。

(三)热爱农田建设管理事业,遵守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制度规定;组织纪律观念较强,接受统一管理,能够积极配合农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从事农田建设管理、农业工程、工程勘察、工程规划设计、水利水电、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土地整治、农业资源与环境、工程造价、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经济侦查、地理信息、测量遥感等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行业行政管理5年以上。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内业评审和外业勘察、检查工作。

(六)在各类评审和专家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七)无违法犯罪纪录,未曾被开除公职或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的情形。

二、专家主要工作任务

(一)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全区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估论证、规划(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审核、实施计划审查、工程质量检查、工程造价及预决算审查、项目检查调查、竣工验收、业务培训、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

(二)依照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建议。

(三)为建立完善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提供建议。

(四)承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邀请或其他委托事项。

三、专家入库程序

(一)申请。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填写《自治区级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表1)、《申请入库专家个人信息汇总表》(附表2),并加盖单位公章(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对申请加入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入库。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并按相关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报名(人数不限),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自治区级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表1)、《申请入库专家个人信息汇总表》(附表2)报送至邮箱:gxntjszjk@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联系。联系人:莫京倚,0771-5855174;赵友涛,0771-2182751。

附件:1.自治区级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申请入库专家个人信息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