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我委在《西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4年版)》基础上,进行了再次梳理,形成了《西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6年版)》,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联系人:阿旺次仁
联系电话:0891-6328050(同传真)
附件:西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6年版)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