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河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5月3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电子邮箱:kjcggyx2021@163.com

附件:河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结果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