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

为规范本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激发农村集体资产活力,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29日,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1.邮寄方式:邮寄信函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3楼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科)(信函上请注明“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意见征集”字样)。

2.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ixt@thnet.gov.cn。

3.电话联系方式:020-38622341。

4.通过下方“意见征集”提交。

附件:

附件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