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5〕4号)中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相关要求,现有3家矿山企业通过了第三方评估、市级推荐、省级核查等程序。我厅已充分征求了省生态环境厅等8个部门的意见,并在厅网站进行了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2日至28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将3家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予以公告。

  附件:辽宁省2026年度省级绿色矿山名录新增企业名单(第1批次)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