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正式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及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海洋经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于2025年9月印发的《东营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目标要求,到2027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450亿元,垦利区作为东营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承载区,使命特殊、责任重大。垦利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立足发展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梳理产业发展基础与潜力,着力破解困难和瓶颈,牵头起草了《垦利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多次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建议,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出台目的

《行动方案》整合要素,系统规划,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我区海洋资源优势,以科技创新、产业集聚、生态优先为引领,着力培育壮大海洋产业,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海上垦利”。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明确未来两年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7年,全区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80亿元。主要实施七大行动16项具体工作。

一是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包括推动现代海洋渔业绿色转型,实现黄河口大闸蟹、黄河口对虾、黄河口牡蛎、黄河口海参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破解水资源发展瓶颈,深化海域立体分层确权,规划渔业园区;构建现代海洋化工产业体系,向化工新材料、高端化学品转型等。

二是海洋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行动。包括科学布局海洋新能源产业,研究规划论证新的风电场址、光伏基地,推动海上风电、海上光伏与海洋牧场的融合发展;开发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规划海洋医药产业集群;加快海水淡化技术攻关,在反渗透膜等方面落地产业项目等。

三是海洋服务业协同跟进行动。包括构建“河海联动”全域滨海旅游格局,提升海洋金融服务水平,发挥国企作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中长期国债和专项债等。

四是渔港服务功能提升行动。包括提升渔港码头服务能力,实施小岛河渔港、红光渔港基础提升,搭建智慧渔港信息化服务平台,优化国企运营公益渔港体制机制,压实渔港经营主体责任等。

五是海洋科技创新与双招双引融合行动。包括深化校企合作,吸引海洋高端人才与智力资源;聚焦海洋新能源、海洋医药、现代渔业等发展方向精准招引大项目、好项目;驱动海洋科技创新成果与我区产业链精准衔接、高效转化等。

六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包括加强海洋污染统筹治理,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整治渔港环境,处置船舶污染、海上垃圾;开展海洋生态修复,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和黄河禁渔制度,开展渔业资源养护;开展推进海洋碳汇研究,探索建立蓝碳交易与生态补偿机制等。

七是海上安全治本攻坚行动。包括开展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联合多部门开展海上安全“打非治违”、涉渔“三无”船舶综合治理,维护海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等。

四、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精准对标,在贯彻国家战略与上级部署上彰显“垦利站位”。《行动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为根本遵循,深刻把握山东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八个聚力”的核心要义,紧密对接市委、市政府“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的战略目标,与上级政策文件充分衔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垦利落地见效。

二是突出因地制宜,在发挥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上塑造“垦利特色”。《行动方案》深度立足垦利区情,充分依托区内丰富的海洋、滩涂、油气等立体资源禀赋,聚焦海洋经济规模和质量“双提升”目标,谋划七大行动,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潜力产业集聚壮大协同并进,走出了一条依托特色、破解瓶颈、提质增效的特色发展路径。

三是突出质效双升,在构建现代产业与生态体系上探索“垦利路径”。《行动方案》一方面精准聚焦现代海洋渔业、海洋化工、海洋新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强化链式培育与集群化升级。另一方面,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致力于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效益提升。方案特别强调发挥海洋经济在促进财政增收和带动渔民增收方面的双重作用,探索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富民惠民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