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糖业主管部门、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单位:

现将《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厅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糖料蔗良种技术推广对稳定广西糖料蔗种植面积,促进蔗农稳定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糖料蔗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保障国家食糖供给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持续实施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通过努力,力争2026年实现商品化供应糖料蔗脱毒种苗能力达35%左右,糖料蔗平均蔗糖分达14%以上,平均单产达6吨/亩以上,宿根周期进一步延长。今后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任务目标、实施方案等进行评估优化。

(一)任务目标。

2026年完成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新植面积430万亩左右。其中,力争推广脱毒种苗150万亩左右(约占新植面积35%)。推广补贴结算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

1.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元/亩。

2.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元/亩。

(四)品种要求。

通过农业农村部品种登记的甘蔗品种。

(五)种苗来源。

1.脱毒种苗。

(1)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业企业生产供应的组培苗。

(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企业,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规范生产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

2.健康种苗。

(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

(2)经市县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六)补贴方式。

一是种植主体差价购种,补贴供种企业;二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三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七)实施步骤。

1.分解年度任务。2026年,力争全区完成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面积430万亩左右。(责任单位:有关市、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保障种苗供给。有关市、县应积极培育种苗生产企业、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及配套种茎加工企业,努力培育种业龙头企业,推动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商品化供种能力。(责任单位:有关市、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

3.组织种植验收。乡镇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在5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区分、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等工作,并报县级糖业主管部门汇总、备案。(责任单位:有关市、县)

4.发放补贴资金。8月底前,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并会同财政部门制订补贴发放方案按程序报审。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责任单位:有关市、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5.加强档案管理。乡镇、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应收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责任单位:有关市、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要素保障

(一)加大资金保障。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中央与自治区按照7:3的比例承担补贴资金。自治区负担资金部分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按要求分担。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自治区通过统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以及自治区各专项资金支持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工作,做好补助资金的预拨和结算,确保资金发挥效益。本年度政策实施完成后,可结合实际对下一年政策作适当优化完善,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有关市、县)

(二)落实支出责任。落实糖料蔗良种推广补助资金直达必达机制,自治区继续对糖料蔗良种推广补助资金实行直达资金专户管理,确保补贴资金调度和库款兑付。各市、县(市、区)要主动作为,压实主体责任,有关县(市、区)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履行好本级的法定支出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应支尽支,切实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对地方支出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县(市、区),自治区将给予全区通报约谈并相应扣减下一年度补助资金。(责任单位:有关市、县)

(三)保障良种供应。各地要结合脱毒种苗需求实际,抓好甘蔗组培苗生产基地、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及配套种茎加工企业布局建设,保障脱毒种苗供应。支持建设繁育推广能力强、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化甘蔗种业龙头企业。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全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鼓励开展脱毒种苗订单式供销。对糖料蔗脱毒种苗进行溯源管理,全面压实种业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脱毒种苗来源可溯、质量可控。(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有关市、县)

(四)加强质量监管。各种苗生产经营者要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规定,提升生产经营能力,确保种苗品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糖料蔗脱毒种苗生产质量监管,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等行为。(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县)

三、加强工作统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督促市县做好糖料蔗良种推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关市、县是落实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督促指导乡镇依法依规做好糖料蔗良种推广补贴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各级糖业、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为持续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种推广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