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更好落实《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号),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我局对《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3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026年修订版)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026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