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强化对守信行为的激励,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依据《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桂林市辖区内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设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申报企业应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2025年度企业年报。2026年6月30日之前未完成企业年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3.社会信誉度高、经营效益良好;

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履约状况良好);

5.自愿参加并通过“广西合同行政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企业在申报年度内存在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申报年度内有行政处罚公示记录(不包括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记录、受到行政处罚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记录);

3.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且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4.存在被撤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且未满限制期限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途径、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途径

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系统——企业守重申报,填报申报数据信息。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管理、合同管理、合同履行、经营效益、社会信用、社会荣誉信息,相关证书等。所有材料均通过网上填报、提交。

(三)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是指广西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二)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三)企业申报时间安排、网上填报、证书领取等相关事宜,请咨询企业住所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局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对通过复核的企业进行公示,并通过系统向公示企业免费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电子证书、牌匾,不再颁发实体证书、牌匾,企业可根据需要从系统下载电子证书、牌匾图样按照标准要求自行制作、悬挂。

(五)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咨询电话: 

秀峰区  0773-2858026   象山区  0773-3890982

叠彩区  0773-7591727    七星区  0773-8988750

雁山区  0773-3550317    临桂区  0773-5361063

阳朔县  0773-8822151    灵川县  0773-6813590

全州县  0773-4811608   兴安县  0773-6221182

永福县  0773-8515529    灌阳县  0773-4258033

龙胜县  0773-7510716   资源县  0773-4368692

平乐县  0773-7880121    荔浦市  0773-7220763

恭城县  0773-8212192

(七)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771-553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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