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医学研究、临床诊疗、公共卫生等领域创新突破,着力提升全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马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马科〔2020〕45号),现组织申报2026年马鞍山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方式

1.聚焦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开展“重大疾病临床转化医学研究;生物医药、创新药物的研制与开发,中医药传承创新研究;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职业病、传染病、慢性病、血液安全、心理健康、结核病和血吸虫病等诊治技术研究;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防控监督;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残疾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模式及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涉及生命科学技术、医疗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疾病早期干预技术、亚健康评价与干预技术、人口生殖健康新技术的研究及应用;涉及预防、诊断、治疗等高性能医疗器械的关键技术攻关。”

2.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落实。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本市的三级甲等医院、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临床检验中心、市级公共卫生机构等。

2.信用承诺。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财务状况良好;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信用记录良好,并签署申报材料中的书面承诺。

3.项目实施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5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4.项目主持人。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保障科研时间,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5.截止申报时,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的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后补助、绩效奖励类项目);且本次限申报1个项目。

6.审慎编制申报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组主要成员,以及申报材料中填写的考核指标等,将作为项目合同书约定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7.申报项目的科学研究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严格遵守生命伦理准则。

8.鼓励申报单位与高校院所、生物医药企业、科研机构等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任务和资金分配,项目实施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等权益归属清晰。

9.为节约行政资源、提高申报质量,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严控数量、择优推荐。(限额推荐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公示和上报

各推荐单位对上报项目进行内部评审,在本单位或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严格履行项目查重职责,同一项目已获批市级及以上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出具书面推荐函,后附汇总表(附件2),均加盖公章;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照项目申报书(附件3)、附件材料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6年7月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系人:卓玛、郑祎群;电话:0555-2408523

通讯地址:雨山区印山西路299号市教研大厦1104室

附件1:限额推荐分配表.doc

附件2:2026年马鞍山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马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026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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