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根据《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2026年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工作,现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我局将按照《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我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推荐工作。
一、请有意向申报2026年珠海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单位、园区按照自愿原则,依据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标准要求,在5月19日前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网址:(https://green.miit.gov.cn/)”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评价报告编写上传(需盖章),我局将对企业、园区在“管理平台”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审查,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申报单位还需填写《区(功能区)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后,将电子版报送至我局。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
(一)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二)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该项自证材料);
(三)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四)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如需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的企业、园区,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提交申请时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为准。
联系人:苏先生,电话:0756-3629715。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6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度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4〕387号).pdf
附件3.区(功能区)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