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钠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钠电”)产业规模化、商业化发展关键窗口期,承接国省产业政策,融入全省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内江市支持钠电产业发展九条措施》(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以下方式于4月27日前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书面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装备制造科收。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329507685@qq.com;联系人及电话号码:余俊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装备制造科0832-2025575。
内江市支持钠电产业发展九条措施
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