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桂人社规〔2021〕11号)、《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组建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4〕72号)、《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南职办〔2020〕1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南宁市工程系列职改办决定开展本系列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增补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政策观念强,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能参加正常强度的职称评审工作,且本人自愿,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能够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区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取得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以上且在职在岗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
二、评委库成员入库程序
评委库成员采取单位推荐、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遴选,择优入库。拟入库专家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南宁市工信局职改办审核并判断入库层次后,报南宁市职改办核准备案。
三、纪律要求
在评委库的调整和管理工作中,各单位务必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对外公布评委库人员推荐名单。入评委库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如在参与职称工作中有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评委库信息报送要求
(一)所需材料
各单位推荐评委库成员,均须填写《评委库成员推荐表》(附件2)和《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附件3),并附上推荐材料中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其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应填写所在单位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盖章件一式二份,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压缩包以单位名称+推荐专家材料命名)发至邮箱rsjyk5530496@163.com,也可以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Login)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如下:打开网址http://my.gxrczc.com/Login→个人(单位)注册登录→评委专家入库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单位审核→南宁市工程技术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职改办)审核。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五)18: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本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工信局职改办(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8楼10811室)。
本职改办联系电话:0771—5719485。
附件:1.《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2.评委库成员推荐表
3.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