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云浮市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云浮市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有关部署要求,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服务新征程云浮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锚定“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目标任务,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五个重大关系”,找准定位和切入点,重点围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技术支撑、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打击查处涉生态环境相关违法经营行为等方面,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地落实,为建设绿美云浮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技术支撑。

1.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环保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1—2025年)》《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3—2030年)》,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引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等积极主导或参与相关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现行标准相关技术要求、融入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完善工作机制,依职责开展标准宣传培训等工作。(标准化科牵头,市质计所配合)

2.突出检验检测监管。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环境检测机构政策法规培训宣贯和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加大对相关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协同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打击检验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产品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执法监督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锅炉)节能监管。加强对锅炉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开展生产并进行能效测试,禁止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或者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督促使用单位使用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对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文件鉴定、能效测试及检验检测,发现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应当要求生产、使用单位进行整改。(特种设备科牵头,省特检院云浮检测院配合)

4.加强大气污染物监测计量器具的监管。加强对大气采样器、烟尘粉尘测量仪、颗粒物采样器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计量科牵头)

5.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加强对声级计等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将“噪声测试”列入电梯监督检验和自行检测项目,督促电梯使用管理人向承担电梯监督检验或自行检测任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申请,检验机构在形成监督检验结论或完成自行检测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电梯自行检测报告》。(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6.加强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快检筛查,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有效性,突出抽查重点,重点抽查与环保相关的硫含量等项目。督促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油企”加油站点开展自检自查、交叉检验和比对实验。推动“三大油企”及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享成品油监督抽查结果。加强不合格成品油的后处理工作,依法查源头追流向。对成品油经营者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产品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牵头)

7.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加大对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失信记分和差异化监管。加大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监督抽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塑料购物袋专项集中清理整治、商品过度包装问题治理工作。支持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社会团体、企业参与制定绿色管理和评价等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配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认证机构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配合邮政部门推广应用绿色快递包装。(产品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协调与应急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标准化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8.整治重金属超标粮食。加强对市场上流通的大米、小麦粉监督抽检,对发现的重金属超标的大米、小麦粉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并通报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协调与应急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三)依法严厉查处生态环境相关违法经营行为。

9.整治“黑加油站”。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信用风险监督管理科牵头)

10.查处流通领域无照销售海砂。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查处流通领域无照经营海砂违法行为。(信用风险监督管理科牵头)

11.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强化大要案件查办。开展好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网络监测工作,深挖违法线索。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做好索证索票,不销售加工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和长江禁捕渔获物。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作,强化“两法”衔接。(执法监督科牵头,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科配合)

12.强化野生动植物监管执法。配合林业部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网络交易平台落实野生植物交易管控责任,配合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清理整顿野生植物交易场所和单位,配合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野生植物行为。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依法查处经营者违法销售野生动植物行为。(执法监督科、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助力绿美云浮生态建设。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加强组织统筹,强化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联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重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单位与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工作协调,对基层反映的困难问题要及时研究、帮助解决。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守法经营主体实现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加强检查指导,对工作中发现或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总结。广泛开展工作成效和落实情况等相关宣传推广,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取得的突出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要主动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加强相关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引导,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