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根据《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粤办函〔2023〕27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阳江市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据

1.《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粤办函〔2023〕278号)。

2.《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5号)。

三、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共7条,分别为:开展企业评价认定奖励、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灵活解决土地需求、支持企业融资、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企业创品牌拓市场、实施服务企业机制。

(一)开展企业评价认定奖励。本条明确了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

(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本条明确了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装备产品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

(三)灵活解决土地需求。本条明确了解决土地需求的具体措施,支持中小企业联合竞买土地。

(四)支持企业融资。本条明确政府和金融机构通力合作,加大银企对接服务;鼓励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制定专属金融产品支持企业融资,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支持。

(五)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本条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专利快速预审。对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助的条件和标准。

(六)支持企业创品牌拓市场。本条明确对我市荣获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奖励标准。鼓励企业拓展市场。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展会的具体措施。

(七)实施服务企业机制。本条明确落实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机制,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