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自然资源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全区地质、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含区直中、初级)评审,现将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68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测绘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69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地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职称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申报标准及相关规定,严格资格审查、严格程序规范、严格标准把控,有序组织开展本年度职称申报各项工作。

二、申报条件说明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在职在岗的从事工程系列地质、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专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

(三)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关。

2.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截止申报时间为止,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因年龄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申报人员,需上传身份证复印件。

3.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军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应按转任(军转)实际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四)其他要求说明

1.转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作专业发生变化,需转评新职称系列(专业)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按规定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取得新的职称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2.申报专业。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第二条”专业大类、小类相应的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已获得职称为专业大类的可申报高一级专业大类或小类职称,但已获得职称为专业小类的只能申报高一级相应专业小类职称。

3.享受破格政策。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我区工作满1年,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申报时人社部门核验享受政策原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破格申报,需单位查验并提供首次评审报告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军队转业安置文件。

4.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内申报。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数推荐申报。由申报单位在推荐意见中说明申报人员符合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要求。事业单位人员上传岗位聘用备案表。

三、申报评审方式

全区职称全面实行线上填报(涉密材料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线上申报做好脱密处理),其中,全区社会化高级职称评审及自治区本级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线上盲审盲评,上传原始材料和脱敏材料,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线上申报。2026年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具体填报方法请查看《2026年职称申报个人用户操作手册》(详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和《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详见附件1)。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线上盲评盲审”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3.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脱敏材料和原始材料必须一致。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脱敏要求或与原始材料不一致,申报信息均退回至本人账号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评审的,不能补报。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脱敏材料与原始材料是否一致。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资格条件、公示情况、把关承诺等,推荐意见随公示报告一并上传),并上传到申报系统,履行所有程序后上报主管单位(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机关部门);主管单位负责对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申报专业、线上申报材料与脱敏材料一致性、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把关,并将本地区、本部门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高级评委会。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单位汇总后报送。各单位负责申报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报送线上材料的同时,报送《申报花名册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2026年8月10日前,各主管单位将花名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高级评委会邮箱(zrzyt4215870@163.com)。

(四)高级评委会评前评后公示。高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将对申报人员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nmg.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各申报人核对信息并接受监督。评审结束后通过人员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五、收费标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标准如下:正高级320元、副高级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各单位要在高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复核通过后上交有关费用,交费事宜联系财务部门(电话:0471-4215844)。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组建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对申报名额有限制的,成立初评委员会,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评审推荐。

2.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原始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脱敏材料不得出现单位审核公章。

3.脱敏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姓名(包括论文内英文名字)、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包括单位印章)、电话号码、照片等敏感信息均属于脱敏范畴,脱敏位置需使用反差颜色脱敏,不得使用白色脱敏。

4.在公示期,各单位对于信访举报认真核实,上报材料时提供公示报告(含公示花名册),记录公示情况,单位负责人或纪检负责人要在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报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奖励、奖项需有佐证材料。论文需提供论文刊登学(技)术期刊的级别页。

6.申报人员提供的工程技术方案、报告等业绩要真实有据,需提供方案报告的封面、编写人员信息、主要工作业绩内容等,工程项目需提供鉴定(验收)证明材料,以上对报告中本人所承担工作内容要着重标注或另附页说明。

7.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职称评审。

8.申报人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隐瞒被处分处理等相关情况的,由用人单位取消其职称申报资格;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不当署名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或存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中第六十二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经推荐单位和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查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并及时关注查阅内蒙古人才信息库首页公告。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

联系电话:0471-4213879

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

      2.申报花名册汇总表

      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68号)

      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测绘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69号)

      5.《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地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0号)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10日